2018年11月29日,我所举行第六期公司法诉讼研讨会,本期主题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与公司分立纠纷的法律研究。
龚楠律师结合大量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解决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背后的实质性问题,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当公司的债权人发现该公司的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时,可以向法院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李之阳律师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介绍了公司分立的流程,对可能引起公司分立纠纷的诱因及解决方法做了简要介绍,刘国文律师就此次课题分享了个人的实务经验,引发到场律师热烈讨论。
本次研讨会,主讲的两位律师向到会的全体律师同仁分享了他们对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思路,让大家受益匪浅。